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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艺创作大赛作品征集及评选

2010-11-05 17:20:07来源:洛阳文化艺术网
本次大赛将分三个部分完成,第一部分为文艺作品创作征集及评选;第二部分为获奖作品节目表演评选和组织(辅导)工作奖项评选;第三部分为文艺节目汇演及颁奖。(一)文艺作品创作征集及评选1、作品要求:

本次大赛将分三个部分完成,第一部分为文艺作品创作征集及评选;第二部分为获奖作品节目表演评选和组织(辅导)工作奖项评选;第三部分为文艺节目汇演及颁奖。

(一)文艺作品创作征集及评选

1、作品要求:以“河洛清风”、“廉洁洛阳”为主题,进行诗歌、歌曲、曲艺(相声、小品、其他)作品创作,内容要积极、健康、富有新意、易于表演,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发表过、也未获得过同等规格以上比赛奖项的原创作品。

2、参赛组别:(1)诗歌组;(2)歌曲组;(3)曲艺组。

3、奖项设置:每组设立一等奖2名,二等奖6名,三等奖12名,优秀奖若干名(各组可视报名情况细分为青年组、少年组)。

4、投稿方式:参赛作品可通过所在各级团委统一报送,也可以通过大赛官方网站(http://hlqf.orgcc.com)直接投送。参赛作品请注明参赛组别、作者姓名、年龄、推荐单位及有效联系方式。

5、评选办法: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经组委会办公室初审后,均公布在大赛组委会官方网站,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评选结果将在大赛官方网站予以公布。

(二)获奖作品节目表演评选和组织(辅导)工作奖项评选

1、评选内容:获奖作品由推荐单位自行组排表演节目,大赛组委会专家评审团将对节目表演效果进行评审,评出组织奖和辅导(编导)奖,获奖的表演节目将参加文艺节目汇演暨颁奖晚会。评选结果将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布。

2、奖项设置:设立最佳表演奖3名,最佳辅导(编导)奖3名,十佳组织奖10名;另设优秀表演奖若干名、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和优秀辅导(编导)奖若干名。

3、参选要求:所有表演节目伴奏、演员、道具、服装及涉及到著作权事宜均由选送单位自行解决。

(三) 文艺节目汇演及颁奖

1、大赛获奖的表演节目将参加“‘河洛清风’迎新春青少年文艺晚会”(名称待定),并现场进行颁奖,通过主题文艺晚会,扩大洛阳青少年思想作风建设工作的影响力。

2、大赛获奖作品将结集成册,进一步展示廉政文化活动的有益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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